吊点租用申请(选填)

吊点、吊旗预约服务项目请联系大会主场管理商申请。请在大会主场管理商系统完成订单。(账号密码与本手册一致) 

如同时适用“悬挂点”及“展馆内空中广告发布及悬挂”,最终收费标准以价格高的一项为准。请先将设计图提交至大会主场  管理商。由于设计与现场实施存在出入,最终费用需在现场实施完毕后,待展馆通知最终费用为准,费用不足的需现场补交。

敬请留意!

A. 可接受的悬挂结构:

1. 轻质钢架结构;

2. 防火材质的广告吊旗;

3. 其他特殊结构,需经大会主场管理商和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的审核与批准;

4. 广告吊旗需向主办单位–广州闻信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咨询。

B. 吊点规则:

1. 被悬挂的单体结构总重量应小于1000KG。

2. 每个吊点的承重不大于200KG。

3. 结构上沿悬挂高度不超过9米。

4. 吊点不能作为其它非悬挂的物体和设备的起重吊装用途,也不能用于任何活动物体的悬挂。

5. 需要悬挂的物体必须是牢固可靠的金属结构组成,纯木结构不能悬挂。

6. 与地面连接的任何结构严禁使用吊点进行加固或连接。

7. 如需要悬挂的物体影响展馆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将不接受吊点申请。

8. 凡申请吊点的结构可能影响展馆设施设备的安全,将不接受吊点申请。

9. 靠近展馆墙壁的展位,紧靠部分无法安装吊点,不靠墙壁部分需现场确定是否能实施吊点。

10. 悬挂广告旗的旗杆由客户自行配备,且须用坚固可靠的材料与旗子安装完成后,再由场馆施工人员现场用挂绳将有连接杆的广告旗挂上。

11. 悬挂物体由搭建单位在确保平衡的基础上,各个点位同步升降。

12. 广告和结构吊点不得悬挂在公共区域上空,除非得到主办单位同意。

13. E7、N1-5馆顶部高梁吊点只能安装在斜梁上,为防止吊点下滑,高粱吊点采用 “V”字架构, “V”字上口跨度不超过1米的以1个吊点计算。W1-W5、E1-E6馆 “V”字悬挂按2个吊点的数量计算。

14. 现场吊点如采用葫芦连接,则需要以押金形式借用葫芦袋,并由我司工作人员把葫芦袋送达展位,展览撤展时送还我司仓库,经确认后退还押金。

15. 展位吊点项目的申请工作,应在展览进场前15个工作日以上申报。现场申请的,不保证完全实施。

16. 悬挂结构上有电气装置的,如灯光、音响、LED显示屏等,其金属结构和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

17. 悬挂大型LED显示屏须知:

a、悬挂大型LED显示屏须提前10天向展馆方申报;

b、申报需提供展位平面图,展位效果图,准确的屏幕与框架规格、总重量、悬挂点位置和重量等资料;

c、落地屏幕不得用吊点进行结构加固;

d、未经提前申报审核的,现场不予悬挂。

18. 申请单位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结构安全、安全用电等操作、管理规范并承担全部责任。

19. 悬挂结构使用的桁架:

a.使用铝合金桁架的规格不得<200mm*200mm,不得>400mm*400mm;

b.使用铁质桁架的规格不得<300mm*300mm,不得>400mm*400mm;

20. 悬挂的钢木结构:

a. 悬挂钢木结构内部必须有整体可靠连接的金属框架,并有开口可以看清内部结构,如发现纯木结构、或者使用没有相互连接或连接不可靠的金属部件,不得做吊点悬挂。

b. 单片金属框架外封木板的悬挂结构,必须通过上部有整体框架组合的桁架来悬挂。

21. 桁架下悬挂的结构必须使用足够机械强度的钢丝绳或专用吊带连接固定,严禁使用铁丝或者绳索连接固定。

C. 书面批准程序:

1. 请参展商完整填写表格此表格,并于截止日期前向大会主场管理商提交该表并附悬挂结构细节图;

2. 未批准的结构将不允许在展会现场悬挂。任何展会现场有关吊点的申请将不予以批准。

CI. 现场安装流程及规定:

1. 参展商或其搭建商负责在展位区域内组装悬挂结构或吊旗。组装完毕后可直接致电本馆展厅经理,由展厅经理联系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客服人员;

2.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将在现场根据结构吊点的位置计算悬挂点的数量;

3. 如实际费用与预定费用有出入,参展商或其搭建商到大会主场管理商补交相关费用;

4.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将在参展商或其搭建商的指引下悬挂或放下吊点;

5. 主办单位和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权拒绝悬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材料或其他物品;

6. 一切费用及申请悬挂结构的风险由参展商自行承担,包括吊点结构/吊旗被其他展位吊点结构/吊旗所阻挡。

CII. 悬挂LED屏幕的展位,请按以下要求操作:

1. LED屏幕悬挂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方案,包括LED屏幕的尺寸(单体尺寸与拼装后尺寸)、LED屏幕的重量(单体重量与拼装后重

量)、悬挂位置(必须详细标注距离展位每条边的距离,如果是弧形的或者斜线的必须写清楚角度和弧度等)、其他悬挂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灯架规格、尺寸及重量,和所有其他相关器材的尺寸和重量。经大会主场管理商交由展馆工程师审核后,方可制作。

请注意:展馆单个悬挂点承重不得超过200kg,悬挂点间距6米;根据各展位设计吊顶的位置,可能存在多个吊顶结构共用单个悬挂点的情况,主场搭建商将在截止日期8月2日后统一向展馆提交申请审核,审核结束前请勿施工制作。8月2日零点开始收到的悬挂申请将分批提交展馆审核,审核结束前请勿施工制作。

2. 现场还会对申报的LED屏及灯架等再次核实重量,与申报信息不符合的将不予悬挂,所有损失由展商/搭建商自行承担,已经收取的吊点费用不予退还。

3. 如同时适用“悬挂点”及“展馆内空中广告发布及悬挂”,最终收费标准以价格高的一项为准。提交的展台设计稿必须包括吊顶材质说明、尺寸(长宽高和位置)说明。

4. 展商/搭建商在线提交的吊点数量/广告面积,均为预付金额,由于现场吊点位置限制,请展商/搭建商现场结构拼装完毕后通知主场搭建,由展馆工程部现场确认数量以及金额;若预付金额高于实际金额,会后转账退还多余款项;若预付金额不足实际金额,展商/搭建商必须在现场补交现金后,展馆方可施工安装。

备注:

1.8月16日至进馆前预约的吊点在展馆最终结算费用上加收50%附加费;

3. 如同时满足“悬挂点”及“展馆内空中广告发布及悬挂”条件,收费标准以价格高的一项为准。所有费用均为预收及预估,最终金额以现场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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