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光地搭建与管理
前言
如果展商指定一家搭建商来搭建展台,或者展商自己搭建、布置展台,展商和搭建商必须充分理解以下的信息和规定。展商/搭建商必须遵守所有搭建规定,如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主办单位的规定。
C01 结构安全审核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会展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政策和展馆《关于落实展会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细则》的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所有光地展台需进行结构安全审核。
为确保展会安全、顺利运行,主办单位委托安选会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对所有单层光地展台进行审图。审核通过后方可进馆搭建。审图回复将作为展台施工人员办理相关证件的凭证之一;审图与付费须在安选审图系统上完成。费用详情请查看手册C06。
对于未付清审核费用的参展单位,主办单位和展馆及相关审图单位有权禁止该单位在展馆范围内施工。整个展览期间,安选会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将在馆内进行安全巡查与监管,请搭建商按图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大会指定安全监管公司:安选会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电话:021-6995 7316 / 6995 7319 / 6995 7320
联系人:张天翼先生 / 胡伟政 先生
邮 箱:signchina2024@opt-safe.com
请务必在8月9日前将设计图纸提交大会主场管理商初审,初审通过后大会主场管理商在审核回执下方提供安选会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报图系统链接搭建商/自建参展商再上存图纸进行二审,直至符合报图要求。
注意:委托安选进行审图的图纸必须将尺寸用阿拉伯数字具体标识,切忌只用网格线标明,如有此情况发生,图纸将会被退还,无法审核。若因此而造成时间上的延误,后果由参展商及施工单位承担。所有搭建公司所提供的图纸必须按规定比例绘制,且必须标明详细的尺寸(米)。传真的图纸和文件不予受理。
C02 搭建商保险
光地搭建商/自建参展商必须在向大会主场管理商订电、展台报馆之前熟知并提交保险底单,详见表格05。
所有光地展台必须投保展览会责任险,保险范围须涵盖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财产损失责任险及其他雇请工作人员,总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800万元。
C03 展台高度限制
展台搭建高度
- 单层光地展台
限高4.4米,展台封顶面积不允许超过展位总面积的50%(储藏间、会议室等密闭空间顶部不允许封顶)。
户外馆只允许搭建单层展台。
- 双层光地展台
限高6米,展台净面积须在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按有关消防要求申报审批同意后,方可搭建两层特装展台,且只能用于业务洽谈,第一层和第二层展台均严禁封顶 。为确保消防安全,第一层展台必须自行配置“悬挂式6公斤干粉灭火器”。
请严格遵守以上展台高度限制,超高展台必然会引起展馆指定的结构安全咨询公司对展台结构进行复审,并产生高额的复审图纸费用,而且展馆及主办单位有权禁止超高展台的搭建,任何违反展台高度限制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该展商/搭建商自行承担!
除了岛型展位以外,所有展位都需要有背墙,所有背墙2.4米高处至顶部的所有区域必须由展商/搭建商负责封墙,展墙背面必须用无图案,无文字,无污迹,无任何破损,无颜色的白色PVC 绷布,不可露出内部结构。未作该处理的,搭建押金全额扣除。面向宽度大于等于1米过道的墙面,可以做画面装饰、或用白色板墙或白色喷绘布作修饰处理,未作该处理的,搭建押金全额扣除。
C04 展台报馆
所有光地展台完成结构安全审核后,请在大会主场管理商报图报电系统中上传安选会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核通过证明;提交给安选会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展台设计图,与在大会主场管理商报图报电系统中上传提交的设计图必须是同一套图纸,严禁提交“阴阳图纸”。所有展台设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本展商手册相关规定。图纸应包括展台内的家具数量配置、花草数量及摆放位置、标注搭建材料、描述移动的展品、影音设备、展台尺寸、结构重量和所有展品的承重。
请于8月9日之前登录大会主场管理商报图报电系统提交以下电子版资料:
大会主场管理商:名唐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电话:021-6183 0621 (手机固话同号)
1) 平面尺寸图
2) 正立面尺寸图
3) 左、右两侧立面尺寸图
4) 效果图
5) 剖面图
6) 钢结构透视图
7) 材料清单说明
8) 电路图
9) 配电系统图
10) 地毯防火检测报告
11) 电工证
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13) 展台保险单
14) 附件一《搭建安全承诺书》
15) 附件二《电子显示屏安全保障工作责任承诺书》
16) 附件三《用电安全承诺书》

C05 电箱、水、气申请
光地展台搭建商必须于截止日期8月9日前提交在展商手册里表格08。逾期提交将导致附加费用,敬请留意。
C06 搭建商相关收费、证件
展台结构安全审核服务费:
为确保展会安全、顺利运行,主办单位委托安选会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对所有光地展台进行审图。所单层展台必须提交大会指定安全监管公司进行结构安全审核,并提供审核通过的证明;审图与付费须在安选审图系统上完成。
对于未付清审核费用的参展单位,主办单位和展馆及相关审图单位有权禁止该单位在展馆范围内施工。整个展览期间,大会指定安全监管公司将在馆内进行安全巡查与监管,请搭建商按图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收费标准如下:
1、展台审图及现场管理服务费用:6元/平方米;
2、审图手续费:15元/展台;
施工管理费:
含消防报批、现场施工监理、用电指导、协助报馆及咨询等。
| 展台面积 | 施工工程监理费(见表格08) |
| 36平方米及以下 | 人民币1,000元/展台 |
| 37-90平方米 | 人民币1,500元/展台 |
| 91平方米或以上 | 人民币2,000元/展台 |
施工押金:
搭建商必须向主场管理商交付施工押金。如搭建商对展馆造成损坏或者撤展时未清理完垃圾,或者有危险施工行为,展馆将扣除施工押金。如搭建商违反主办单位或展馆规定同样会扣除施工押金。 施工押金由搭建商交付,而不是展商,以确保搭建商的施工行为符合行业规范。
进、撤馆期间,搭建商有责任清除任何其包装或废弃材料。施工产生的垃圾和废弃材料绝不能扔在过道上。撤馆时,搭建商必须带走展台里的搭建材料,拆除展台必须保证安全,不允许粉碎玻璃等。如有违反,押金将全部扣除。
押金收取标准:
| 展台面积 | 施工押金(见表格08) |
| 36平方米及以下 | 人民币5,000元/展台 |
| 37-90平方米 | 人民币10,000元/展台 |
| 91平方米或以上 | 人民币20,000元/展台 |
| 双层展台 | 人民币30,000元/展台 |
展位一键报警装置:
关于公安部门要求展馆监控无盲区,设备快速准确调取需求,以及消防部门针对突发情况展馆快速响应技防智慧建设要求,在上海举办的展会所有特装展台必须配备一键报警可视对讲装置,实现秒级响应及多级联动需求。
*开展前未完成安装调试的或将产生罚金
设备需要接入220V电压电源。电箱租赁请查看表格08。
一键报警可视对讲装置——租金300元/台/展期,押金300元/套/展期。
一键报警可视对讲装置配置要求:
| 展台面积 | 临时监控租金 | 临时监控押金 |
| 200平方米及以下 | 人民币300元/展台 | 人民币300元/展台 |
| 201-400平方米 | 人民币600元/展台 | 人民币600元/展台 |
| 401-600平方米 | 人民币900元/展台 | 人民币900元/展台 |
如此类推
双层展台审图费——底层展台25元/平方米;二层展台50元/平方米。
施工证——展馆将给搭建商制作证件,收费50元/人/搭建期间。办理手续见本手册附件。
车证费——收费50元/辆/1.5小时,超时100元/半小时;押金300元/辆。
C07 搭建商相关收费、证件搭建商报到流程
- 光地搭建商及自建展商必须在布展前一个月向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办理“实名认证”,办理手续和表格见博览中心网站https://snieccard.lzshanghai.com/web/homepage/index.html。只有完成实名认证的搭建商及自建展商才可以在进馆期间办理施工证件。请注意,根据展馆办证中心的规定,实名认证需要15个工作日。
- 进馆前,已经完成资料提交、图纸审核且款项已提前缴清的光地搭建商及自建展商,进场前将会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施工证办理凭证。
- 有款项未付讫的搭建商及自建展商,请至大会主场管理商柜台,付清未结款项后领取施工证办理凭证。
C08 搭建商相关收费、证件搭建商报到流程施工时间和加班费
搭建时间为:9月17-18日 09:00-18:00(免费加班到21:00)
撤展时间为:9月21日 17:00-22:00
搭建商必须在以上时间段内施工,超出以上时间一律视为加班。请务必安排好工作进程,尽量避免加班。如需加班请于当日16:00之前向主场管理商申请。加班收费:详见表格11。
C09 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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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 展馆规定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根据展馆案例,安全帽有效减少施工人员的伤亡率。对于登高作业或在有登高作业的区域内,安全帽的作用尤为重要。请确保您的安全帽配戴正确,系住下颚处的皮带防止安全帽掉落。 防护鞋 在进撤馆期间,展商/搭建商应穿着正确的防护鞋以防止钉子、碎片对脚造成伤害。 使用其他工具和装备施 工人员需要配有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例如:防护手套、护目镜,焊工面罩,耳塞等(根据各自岗位、工种配备)。 |
C10 紧急通道/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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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就位、展台布置以及空箱和多余搭建材料运离展馆期间,走廊及主通道都不得用来堆放展品、空箱、搭建材料和建筑垃圾,必须保证通道畅通。 |
C11 展台搭建
- 搭建展位或其它建筑所使用的材料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上海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所定的非易燃物且燃烧扩散率不低于B1级。弹力布、尼龙布之类的易燃材料严禁使用,严禁封闭展台顶部,木结构必须涂上防火漆,特装展位必须配备至少一个灭火器,一经发现违规,展馆将勒令该展台中止施工。
- 严禁任何妨碍火警警铃触点、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门等消防以及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 根据消防规定,在展台外隔墙与展厅大墙之间需留有0.5米的消防通道,以便安全检查。
- 不允许在吊顶喷淋装置或照明装置上附着或悬挂任何物品。不允许将聚光灯和其它发热装置对准或靠近消防喷淋装置。
- 主办单位/展馆有权拆除和移开任何未经批准或违反上述规定的搭建物或结构物,风险和费用由展商/搭建商承担。
- 在开始施工前,应在展馆地板上铺设夹板或建筑用纸来保护地面。搭建商承担所有由于展位搭建和拆除而造成的地面损坏产生的修复费用。
- 不得在标准展位或展厅建筑物的任何部分上使用钉子、胶、图钉或类似材料或钻洞,否则,该展商/搭建商应对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展台必须独立支撑,不得擅自倚靠、借力使用临近的展台或展馆的任何结构、设施和设备。
- 地毯铺设必须使用环保地毯及布制双面胶,地毯必须达到难燃级(B1级),严禁使用含碳酸钙的劣质地毯、双面海绵胶及其它难以清除的材料。
- 不允许将可直接粘贴的图案或宣传品粘贴于标准展位或展馆建筑物的任何部位,有关因清除此类物品并修复任何损害所产生的费用应由该展商/搭建商承担。
- 不得在博览中心内使用明火和易燃气体。
- 不得使用有刺激性气味的胶水。
- 除了在博览中心指定的地点之外,展馆内不允许锯木。
- 展台设计图必须提前获得审批(参看C03“展台设计图”部分),设计图需显示出结构具备足够的承重能力和支撑。
- 100 平米以上展位,如果是封闭式设计,除了入口以外还必须另设一个紧急出口,紧急出口门至少1 米宽,紧急出口平时可以关闭,紧急时刻必须可以打开供逃生使用,展位内通往紧急出口的通道至少2 米宽并且没有障碍物。
- 展台结构中任何一个承重点都必须具备足够的支撑力,支撑力应留有余量。
- 立柱应固定在底盘上,立柱上方至少要用2个螺钉固定。
- 螺钉固定要满足承重需要。
- 横向承重的结构,根据支撑需要,应采用交叉支撑。
- 禁止穿着拖鞋及人字拖施工。
C12 展台背板
木结构背板必须涂上防火漆。除贴近展馆外墙的展台背板以外,搭建商必须装修所有暴露的背板,保持其整洁美观。主办单位有权要求搭建商整改他的背板装修,任何费用由该搭建商承担。
当展台背板面向毗邻展位时,该背板不得用作张贴广告、商标、指示标志等。
C13 展位封闭:不允许搭建完全封闭的展位
- 严禁完全密封式的展台设计。
- 展品和墙面的设置不得妨碍展览或相邻展位。
- 展位开放侧的封闭面积不得超过50%。
- 沿着开放侧不得有密封的墙面,遮挡相邻展位。
- 任何例外情况由主办方按个例处理,且必须经过所有相邻展位参展商的书面同意。
- 此守则不适用于展台开放的一边正对展厅的墙身。
- 鉴于此守则是为了确保各展台的可见度,因此1.1米高或以下的栏杆也将视为「开放」式的设计。
- 如主办方认为展位设计对相邻参展商有不利影响或者不利于展览的整体美观,主办方有权拒绝任何设计或要求更改设计。
C14 登高作业
- 凡登高作业(2M及以上作业)人员须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以防人员摔落或高空物品坠落伤人。
- 传递工具或物件时严禁用抛掷的方式传递,应采用手把手装袋或绳子等安全方式。
- 凡不符合高处作业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 高于2米作业时,不得使用梯子,应该采用脚手架或登高工作平台,使用梯子会增加工人施工风险。确保搭建稳固的脚手架/工作平台,可使用舷外支架巩固,脚手架/工作平台的高度和舷外支架的纵横比应保持在3.5以内。同时, 脚手架/工作平台应安装防止人员摔落的护栏以及防止物品工具坠落的底部围栏。工作人员必须系上安全带/绳索, 安全带/绳索要扣住脚手架/工作平台的悬挂点。工作中,脚手架/工作平台不允许移动,移动式脚手架/工作平台必 须锁住轮子。
- 必须防止人员进入高空作业区域下方或在高空作业区域下方施工。

C15 电气安装
电箱申请
光地展台搭建商必须在8月9日前向大会主场管理商申请展台用电,详见表格08。
电箱接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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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电
展馆于9月18日12:00有序开始向展台供电(确切时间可能会变化,届时会提前两小时广播通知)。通电之前请租用展馆提供的临时电,请自带拖线板。展商/搭建商应随时进行自我检查,并确保符合《低压电器安全操作规程》。
展览闭馆期间全场断电(9月19-21日)
为确保展览全场的安全,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展商和搭建商应确保在当天展览结束后,切断所有设施的电源供应(豪华标准展位用电由大会展台搭建商切断)。如果有未切断电源的展位,展馆将关闭电源总闸,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展商和搭建商承担。
如有需要24小时不间断供电设施的展位,展商或搭建商须在8月9日前向大会主场管理商申请和确认。
撤展断电(9月21日)
9月21日17:00断电。请提前关闭所有电器设施和展品,以免发生损坏。
进撤馆期间临时用电
详见表格08。
电器设施
电气设备及其负载和绝缘性能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
C16 油漆
在博览中心内不允许进行大面积的油漆作业;在布展期间可以对展品或搭建进行小面积“修补”性的油漆作业,且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 油漆工作于通风处进行;
- 使用无毒油漆,非喷雾式油漆;
- 博览中心范围内所有地面覆盖衬以干纸或塑料膜;
- 油漆工作不在博览中心垂直结构处(即墙)进行;
- 不在博览中心内或周围冲洗油漆物。
搭建商应对由于油漆工作而导致对博览中心的任何损害负责,并承担损坏及污染部分的修复费用。
C17 起重和地面承重
复杂的起重操作(使用吊机、2米高以上起重、大于5吨)要提前联系大会推荐运输商并告知起重要求。
展厅内地面承重能力为: 3吨/平方米。展品操作时如有垂直振动部件,上述的地面承重至少应减去50%。展厅内两条主电缆沟上严禁搭建摊位或堆放重物。如展品重量超出以上规定,必须如实提前向主办单位申报,由主办单位与展馆方协商,若展馆方审核同意,则按展馆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安全,展品才能进馆。若展馆方审核不同意,则不许进馆。由于瞒报:1、被展会发现违规超重,则责令整改,拒不整改者逐出展场;2、现场因此而引至的安全问题及事故等,参展商负全责。
C18 损坏、清理及违反展览会规定时押金扣款制度
搭建商请确保遵守以下规定。如有任何违反展览会规定的行为,押金将会根据以下的扣款制度进行扣款,恕不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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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编号 |
施工押金罚则 |
扣减金额/ 押金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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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构 搭 建 |
1 |
展台设计图的申报和现场搭建不符,违反展馆的消防及安全规定,包括:1. 展台设计图瞒报高度、报单层做双层、现场展台结构超高或展品超高,结构垂直投影超展台范围等;2. 使用材料不符合消防规定、对大会发出的整改通知内容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按时整改;3. 因展台施工材料劣质或聘请无资质人员造成人员伤亡的。 |
100% |
|
2 |
展台的结构、装饰、灯具、家具以及展品等超出展台租用面积范围。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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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展馆或隔壁展台的结构固定自身展台或作装饰之用。 |
50% |
|
|
4 |
因背板未作美化或美化不达标,对相邻展位形象造成影响的。未经申报将公司产品或广告喷绘直接包缠展馆柱子违规进行广告发布的。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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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安 全 |
5 |
在进场/撤场期间未能适当/及时处理其产生之垃圾、包装材料或建材。在布展 / 撤展期间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清理好搭建物料或未处理好产生的垃圾、包装材料或建材的,故意遗留展台垃圾及结构在展馆及展馆周边的。 |
100% |
|
6 |
在进场/撤场期间未能适当/及时清理其产生的垃圾(含任何包装材料、搭建物料、废料、空箱、木结构、膏灰、胶物、工具等)。 |
100% |
|
|
7 |
损毁展馆设施(如墙壁、门口、地面、柱子等)。 |
展馆/主场定价 |
|
|
8 |
施工作业未做地面保护,以任何形式(油漆、油污、燃料、地毯胶、贴膜等)污染展馆设施。 |
展馆/主场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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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现场携带油漆桶进场/现场进行刷漆、涂料、喷漆、腻子作业等相关工序。 |
1000-3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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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撤展期间野蛮施工,推、拉倒展台。 |
1000-3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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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馆内进行明火、金属切割、打磨、焊接、喷漆、使用电锯等危险作业。 |
500-1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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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展台的施工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施工证件;布、撤展期间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及下方无人员看扶等防护措施。 |
500-1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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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2米以上的人字梯及木梯,2米以上高处作业未使用移动作业平台或脚手架。 |
500-1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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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安全规定 |
14 |
私自接驳电力、气及水源等场馆固定设施,电力超出实际报备使用量,而导致防水快速接头融化的。聘请无资质电工操作导致产生安全问题的。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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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遗失电箱、遗失电箱挡板、损坏防水快速接头、损坏电箱外壳、烧坏空气开关、违规撤展导致损坏其他展台。损坏展馆固定设施、损坏地面等。 |
展馆/主场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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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规 定 |
16 |
适用使用聚氨酯泡沫、KT板、阳光板、普通海绵、弹力布、纱制品、网格布;毛竹、稻草、仿真绿植等易燃材料作为搭建材料;所使用的地毯、材料未符合国家B1级防火标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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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搭建的空箱、废料、包装物、木结构、指示牌等未按大会规定放置到大会仓存区域的。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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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会 规 定 |
18 |
聘请公众表演不符合公安部门相关规定,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含色情成分演出的(如钢管舞、人体彩绘等)。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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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展台展品或表演活动声音超大会规定分贝的,对周边展商及大会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
100% |
搭建商扣分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保障展会现场施工安全,全面提升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施工的综合能力。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系数,降低展览施工的安全风险。主场管理制定搭建公司综合评分管理系统,由主场承建商根据搭建现场情况对搭建公司进行评分,依据得分决定搭建公司再次参与的准入及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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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编号 |
违规行为内容 |
首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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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
1 |
施工人员穿拖鞋或光背作业 |
扣1分 |
扣2分 |
扣15分 停工整顿 签署保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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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
扣2分 |
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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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过程使用木梯或2米以上人字梯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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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人员违规携带切割机、焊机进馆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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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特种施工人员未持证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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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人员未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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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施工人员违规高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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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主体结构拼接未正确使用提升工具(手摇升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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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撤展期间野蛮施工作业 |
扣1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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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规定 |
10 |
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 |
扣2分 |
扣15分 停工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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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展位内堆放可燃物(包装箱、板材物料等) |
扣2分 |
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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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遮挡消防设施(消防栓、消防地井等) |
扣5分 |
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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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搭建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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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展位封顶面积超过大会规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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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禁烟范围内违规吸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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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现场违规动火作业(气焊、切割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煤油、汽油等) |
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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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因违反消防安全要求引起火警、火灾 |
扣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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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用电行为 |
18 |
展位用电电线、设备等材质不符合要求 |
扣2分 |
扣4分 |
扣8分 停电专项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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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展位用电设备接驳工艺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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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电箱放置在封闭空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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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电箱放置通道上,未经过绝缘设施悬挂吊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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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电箱未配备保护盖、锁扣不齐全或 使用任何其他材料代替 |
扣3分 |
扣6分 |
扣12分 停电专项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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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电线走线敷设在可燃、易燃材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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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展位超负荷用电或分流偏相 |
扣4分 |
扣8分 |
扣16分 停电专项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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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展位下级电箱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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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未经展馆同意私自接电使用用电 |
扣20分 停工整顿、签署保证书 并缴纳违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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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安全隐患 |
27 |
展位结构,出现下坠、倾斜、形变等 |
扣2分 专项整改 |
扣4分 停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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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临时结构未做临时支撑等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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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展位金属支撑柱未配置铁板底座,支撑柱未垂直支撑到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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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展位结构连接工艺不符合要求(断头梁,铁丝连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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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展位地台转角尖锐部位未做圆角、包角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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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展位整体结构不稳,摇晃严重 |
扣3分 专项整改 |
扣6分 停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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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展位内玻璃安装不牢固或展位内未使用钢化玻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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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展位内4平方米以上拼接屏幕,其底部未使用钢架结构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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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桁架结构与木结构背墙连接未内藏钢结构支撑柱垂直落地支撑 |
扣4分 专项整改 |
扣8分 停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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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跨度较大的木结构未内藏钢架结构或其下方未增设金属支撑柱落地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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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二层的安全围栏低于1.5米,未设置踢脚线 |
扣5分 专项整改 |
扣10分 停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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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二层展位未使用钢楼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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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展位吊挂/悬挂的结构为纯木结构, 悬挂物品(吊灯,灯箱等)连接不牢固(铁丝连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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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展位结构垂直投影超出展位租赁面积 |
扣15分 停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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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展位结构高度超过大会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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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展位倒塌 |
扣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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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场管理规定 |
43 |
违反大会现场音量管理规定 |
扣3分 |
扣6分 |
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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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展位值班电工未按要求在位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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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布、撤展期间现场负责人不在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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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单层图纸报审3次以上未通过审核 双层图纸报审4次以上未通过审核 |
扣1分 每增加一次累积扣分增加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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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逾期报图、现场补图、初次提交设计方案 |
扣5-8分 视实际展商确定展位时间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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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现场搭建方案与报审通过图纸方案不相符 |
扣8-15分 视现场结构与原报图方案差异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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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展位未办理进场手续违规提前进场 |
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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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布、撤展期间展位遗留废弃结构或垃圾等 |
扣10-50分 视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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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未按大会要求落实撤展事项(施工单位提前进场撤展等) |
扣10-100分 视现场影响情况程度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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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搭建商不服从主场工作人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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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搭建商在展馆范围内与参展商发生任何纠纷造成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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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任何时间在展馆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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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违反其他管理规定 |
扣1-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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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制度 |
评分制度采取满分100分制。 得分低于85分的搭建商参与名唐主场的展会需要缴纳双倍展位押金; 得分低于80分的搭建商参与名唐主场的展会需要缴纳双倍展位押金及双倍管理费; 得分低于65分的搭建商将列入名唐主场安全管理系统黑名单,并禁止参与之后名唐主场任何展会; 各搭建商的扣分将录入名唐安全管理综合评分系统。 名唐对扣分制度将保留一切最终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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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应知道,按照参展商与主办单位所签订之展商合同内之部分—参展商须为他们所委任之搭建商或其搭建商之分包商负上法律责任。因此,参展商应聘用一间有实力及信誉优良的搭建商。如需协助,请与主办单位联络。



